为加强宁夏翻译协会工作,根据民政部、财政部《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民发[2003]95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》(民发[2006]123号)等文件的精神,本着“降低入会门槛,会费能够为会员所承受”的原则,现制定出年度收取标准:
1、单位会员会费标准:
(1)社会团体每年会费标准:800元;
(2)企事业单位每年会费标准:800元;
(3)理事单位每年会费标准:1500元;
2、个人会员会费标准:
(1)资深会员、荣誉会员:免交会费;
(2)专家会员:每年150元;
(3)会员:每年100元;
(4)员工会员:每年50元。
会员年度会费统一于每年1月份缴纳。今后会费收取标准如有变更,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。
备注:经费缴纳方式:
1. 现金交费:以现金或支票方式到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UFC比赛下注|中国官方网站楼内232室宁夏翻译协会秘书处办理缴纳手续,并领取会费收据。
2. 银行信汇:
o 收款单位:宁夏翻译协会;
o 开户银行: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市区支行;
o 帐号:15000140900006708
3. 邮局汇款:
o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UFC比赛下注|中国官方网站楼内宁夏翻译协会(750021)
o 宁夏翻译协会